各?。ㄗ灾螀^、直轄市)能源局,有關?。ㄗ灾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機構,全國電力安委會各企業成員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和應急工作決策部署,有效落實《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一步推動電力安全事故應急演練規范化開展,參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基本規范》等標準規范,我局組織制定了《電力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導則》,現印送你們,供工作參考。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2年12月29日
電力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導則
1 總則
為指導和規范電力安全事故應急演練的組織與開展,提高應急演練的實效性和科學性,依據《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基本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評估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制定本導則。
1.1 適用范圍
本導則對《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所定義的電力安全事故(電力生產或者電網運行過程中發生的影響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或者影響電力正常供應的事故,包括熱電廠發生的影響熱力正常供應的事故)應急演練(以下簡稱應急演練)作出一般性規定,適用于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有關電力企業、電力用戶組織開展的應急演練活動。其他類型電力事故事件的應急演練可參考。
1.2 應急演練分類
應急演練按照演練內容分為綜合演練和單項演練,按照演練形式分為實戰演練和桌面演練,按照目的與作用分為檢驗性演練、示范性演練和研究性演練,不同分類標準的演練可相互組合。
1.3 應急演練工作原則
應急演練應遵循以下原則:
(1)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規定;
(2)結合電力安全風險及電力安全事故的特點,依據應急預案組織開展;
(3)以提高指揮協調能力、應急處置能力和應急準備能力為主要目標;
(4)保證參演人員、設備設施及演練場所安全,并遵守相關保密規定。
1.4 應急演練基本流程
應急演練實施基本流程包括計劃、準備、實施、評估總結、持續改進五個階段。
2 應急演練計劃
2.1 需求分析
全面分析和評估電力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應急職責、應急處置工作流程和指揮調度程序、應急技能和應急裝備、物資的實際情況,提出需通過應急演練解決的問題,有針對性地確定應急演練目標,提出應急演練的初步內容和主要科目。
2.2 明確任務
確定應急演練的事故情景類型、等級、發生地域,演練方式,參演單位,應急演練各階段主要任務,應急演練實施的擬定日期。
2.3 制訂計劃
根據需求分析及任務安排,組織人員編制演練計劃文本。
3 應急演練準備
3.1 成立演練組織機構
綜合演練成立以應急預案發布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為組長,相關部門(單位)人員參加的應急演練領導小組。應急演練領導小組下設策劃與導調組、保障組、評估組、宣傳組(可根據應急演練的類型、規模等實際需要選擇性成立其他小組),并明確各小組演練工作職責、分工。
單項演練由演練組織單位結合演練的類型、規模等實際需要選擇性成立領導小組。
3.1.1 領導小組
(1)負責應急演練籌備和實施過程中的組織領導工作;
(2)審批應急演練工作方案和經費使用;
(3)審批應急演練總結評估報告;
(4)決定應急演練的其他重要事項。
3.1.2 策劃與導調組
(1)負責編制應急演練工作方案、演練執行方案和演練觀摩手冊;
(2)負責演練活動籌備、事故場景布置;
(3)負責演練進程控制、參與人員調度以及與相關單位、工作組的聯絡和協調;
(4)負責提供信息發布的內容;
(5)負責針對應急演練實施中可能面臨的風險進行評估,并審核應急演練安全保障方案。
3.1.3 保障組
(1)負責應急演練安全保障方案制訂與執行;
(2)負責所需物資的準備,以及應急演練結束后物資清理歸庫;
(3)負責提供應急演練技術支持,主要包括應急演練所涉及的調度通信等;
(4)負責應急演練的后勤保障;
(5)負責演練人員管理及經費使用管理。
3.1.4 評估組
(1)負責編制應急演練評估方案;
(2)跟蹤和記錄應急演練進展情況,發現應急演練中存在的問題并做好過程評估;
(3)演練結束后,及時向演練單位或演練領導小組及其他相關專業組提出評估意見、建議,并撰寫演練評估報告。
3.1.5 宣傳組
(1)負責編制演練宣傳方案;
(2)負責整理演練信息、組織新聞媒體并開展新聞發布。
3.2 編寫演練文件
對于綜合演練,應編寫演練文件;對于單項演練,可根據實際選擇編制需要的演練文件。
3.2.1 應急演練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主要內容包括:
(1)應急演練目的及要求、時間與地點;
(2)事故情景設置,對演練過程中應采取的預警、應急響應、決策與指揮、處置與救援、保障與恢復、信息發布等應急行動與應對措施的預先設定和描述;
(3)參演單位、參與人員,以及對應任務和職責;
(4)技術支撐及保障條件,參演單位聯系方式;
(5)評估內容、準則和方法,總結與評估工作的安排。
3.2.2 應急演練執行方案
演練執行方案一般可分為應急演練腳本和演練控制方案兩類:
(1)應急演練腳本是指應急演練工作方案的具體操作手冊,幫助參演人員掌握演練進程和各自需演練的步驟。一般采用表格形式,描述應急演練每個步驟的時刻及時長、對應的情景內容、處置行動及責任人員、指令與報告對白、適時選用的技術設備、視頻畫面與字幕、解說詞等。應急演練腳本主要適用于示范性演練;
(2)演練控制方案是指演練策劃導調或控制人員的具體操作手冊,幫助策劃導調或控制人員控制演練發展、掌握演練進程以及操作演練展示。一般采用表格形式,按照演練實施步驟或順序描述應急演練每個步驟的計劃時刻及時長、對應的情景和演練內容、觸發的背景信息、處置行動及責任人員、需要發布的指令、適時選用的技術設備、視頻畫面與字幕展示安排、組織步驟等。演練控制方案主要適用于設備豐富、技術復雜的演練,可根據實際需求增加、減少演練控制方案中相關要素。
3.2.3 評估方案
根據需要編寫演練評估方案,主要包括:
(1)應急演練目的和目標、情景描述,應急行動與應對措施簡介;
(2)應急演練準備、應急演練方案、應急演練組織與實施、應急演練效果等;
(3)應急演練目的實現程度的評判指標;
(4)主要步驟及任務分工;
(5)演練評估項目(一般采用表格形式)。
3.2.4 保障方案
主要包括:
(1)可能發生的意外情況、應急處置措施及責任部門;
(2)應急演練的安全設施與裝備;
(3)應急演練非正常中止條件與程序;
(4)安全注意事項。
3.2.5 觀摩手冊
根據演練規模和觀摩需要,可編制演練觀摩手冊。演練觀摩手冊通常包括應急演練時間、地點、情景描述、主要環節及演練內容、安全注意事項。
3.2.6 宣傳方案
編制演練宣傳方案,主要包括宣傳目標、宣傳方式、傳播途徑、主要任務及分工、技術支持。
3.3 落實保障措施
3.3.1 組織保障
落實演練總指揮、現場指揮、策劃導調、宣傳、保障、評估、演練參與部門(單位)和人員等,必要時考慮替補人員。
3.3.2 資金與物資保障
明確演練工作經費及承擔單位,明確各參演單位所準備的演練物資和器材。
3.3.3 技術保障
落實演練場地設置和演練實施有關技術條件,既滿足演練活動需要,又盡量避免影響企業和公眾正常生產、生活;落實演練情景模型制作;采用多種公用或專用通信系統,保證演練通信信息暢通;落實應急電源保障等。
3.3.4 安全保障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進行必要的系統(設備)安全隔離,確保所有參演人員、觀摩人員、現場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及運行系統安全。
3.3.5 宣傳保障
根據演練需要,對涉及演練單位、人員及社會公眾進行演練預告,宣傳電力應急相關知識。
3.4 其他準備事項
根據需要準備應急演練有關活動安排,進行相關應急預案培訓,必要時可進行預演。
4 應急演練實施
4.1 現場檢查
確認演練所需的工具、設備、設施、技術資料以及參演人員等要素到位。對應急演練安全設備、設施進行檢查確認,確保安全保障方案可行,所有設備、設施完好,電力、通信系統正常。
4.2 演練簡介
應急演練正式開始前,應對參演人員進行情況說明,使其了解應急演練規則、場景及主要內容、崗位職責、演練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點及危險有害因素和注意事項。
4.3 啟動
應急演練總指揮負責演練實施過程的指揮控制,條件具備后,由總指揮宣布演練開始。
4.4 執行
實戰演練或桌面演練主要參照以下步驟執行,可根據需要選擇部分環節開展。
4.4.1 實戰演練執行
按照應急演練工作方案和演練執行方案,政府及有關部門、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電力企業、電力用戶、社會救援力量等所有參演單位和人員有序推進各個場景。
演練策劃與導調組對應急演練實施全過程指揮控制,按照應急演練執行方案向參演單位和人員發出信息指令,傳遞相關信息,控制演練進程。
應急演練過程中,策劃與導調組人員(以下簡稱“導調人員”)應隨時掌握應急演練進展情況,并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應急演練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各參演單位和人員,根據導調信息和指令,依據應急演練工作方案規定流程,按照發生真實事故時的應急處置程序,采取相應的應急處置行動;參演人員按照應急演練方案要求,作出信息反饋。
演練評估組跟蹤參演單位和人員的響應情況,進行評估并做好記錄。
實戰演練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監測與風險分析
參與單位模擬開展針對電力設施、設備和燃料供應等監測行動,并與氣象等部門開展信息共享活動,對可能的風險后果和災情發展走向進行分析評估。
(2)預警信息發布及應急準備
相關單位對事態進行科學研判,必要時發布預警信息,參演單位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根據預案要求,可由預警發布單位及時調整或宣布解除預警。
(3)啟動響應
按照電力安全事故嚴重程度,相關單位啟動應急響應并開展應急指揮或應對處置。
(4)信息報告
相關單位按《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及有關文件規定開展事故信息報告。
(5)電力搶修與恢復運行
電力企業采取合理安排運行方式、恢復電力設備運行、組織力量搶修受損設備設施、提供電力支援、做好機組并網準備等系列搶修與恢復運行的相關模擬動作或實戰活動。重要電力用戶或其他可能受到影響的單位模擬開展啟動自備應急電源等行動。
(6)城市生命線、社會治安等保障
相關參演單位模擬開展關于重點單位保障、交通、通信、供排水等各個方面的救援、救助、保障、調度和恢復等任務和活動,模擬做好受災群眾臨時安置、商業運營、物資供應、金融、醫療、教育、廣播電視等社會民生系統的各項保障任務和應對行動。公安等有關部門模擬開展對涉及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點地點和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應急處置救援現場的秩序,必要時對事故可能波及范圍內的相關人員進行疏散、轉移和安置。
(7)信息發布
必要時開展面向社會公眾的信息發布和輿情引導工作,包括做好社會提示、開展輿情收集、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等。
4.4.2 桌面演練執行
演練導調人員按照應急預案或應急演練方案發出信息指令后,參演單位和人員依據接收到的信息,回答問題或模擬推演的形式,完成應急處置活動。通常按照四個環節循環往復進行:
(1)注入信息:導調人員通過多媒體文件、沙盤、消息單、實時通訊、VR/AR等多種形式向參演單位和人員展示應急演練場景,展現電力安全事故發生發展情況;
(2)提出問題:在每個演練場景中,由導調人員在場景展現完畢后根據應急演練方案提出一個或多個問題;
(3)分析決策:根據導調人員提出的問題或所展現的應急決策處置任務及場景信息,參演單位和人員開展思考討論,形成處置決策意見;
(4)表達結果:在組內討論結束后,各組代表按要求提交或口頭闡述本組的分析決策結果,或者通過模擬操作與動作展示應急處置活動。
各組決策結果表達結束后,導調人員可對演練情況進行簡要講解,接著注入新的信息。
4.5 演練結束
完成演練內容后,參演人員進行人數清點和講評,演練總指揮宣布演練結束。
4.6 其他事項
4.6.1 演練解說
在演練實施過程中,演練導調人員進行解說。內容包括演練背景描述、進程講解、案例介紹、環境渲染等。
4.6.2 演練記錄
演練實施過程中,安排專人采用文字、圖片和聲像記錄演練過程,其中文字記錄內容主要包括:
(1)演練開始和結束時間;
(2)現場實際執行情況;
(3)演練人員表現;
(4)出現的特殊或意外情況及其處置;
(5)參演人員簽字記錄。
4.6.3 演練中止
在應急演練實施過程中,出現特殊或意外情況,經應急演練領導小組評估認為短時間內不能妥善處理或解決時,應急演練總指揮按照事先規定的程序和指令中斷應急演練,并立即組織應對特殊或意外情況,并可由應急演練領導小組視情況決定是否恢復演練。
5 評估總結
5.1 評估
按照AQ/T 9009-201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評估規范》中7.1、7.2、7.3、7.4或其更新條款要求的演練點評、參演人員自評、評估組評估、編制演練評估報告等進行演練評估,撰寫評估報告。
5.2 總結
5.2.1 撰寫演練總結報告
應急演練結束后,演練組織單位宜撰寫總結報告,可包括以下內容:
(1)應急演練工作的概況;
(2)應急演練工作的經驗和教訓;
(3)應急管理工作的建議。
5.2.2 演練資料歸檔
應急演練活動結束后,將應急演練方案、應急演練評估報告、應急演練總結報告等文字資料,以及記錄演練實施過程的相關圖片、視頻、音頻等資料歸檔保存;對主管部門要求備案的應急演練,演練組織單位將相關資料報主管部門備案。
6 持續改進
6.1 預案修訂
根據演練評估報告中對應急預案的改進建議,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按程序對預案進行修訂完善。
6.2 應急管理工作改進
(1)應急演練結束后,各演練參演單位應根據應急演練評估總結提出的相關問題和建議,對本單位的電力應急管理工作(包括應急演練工作)進行持續改進;
(2)各參演單位應督促本單位相關責任部門和人員,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整改目標,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資金,并跟蹤督查整改情況。
附錄:定義和術語
附錄
定義和術語
下列定義和術語適用于本導則。
1 事故情景
針對可能導致電力安全事故的風險而預先設定的事故狀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特征、波及范圍及變化趨勢等)。
2 應急預案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最大程度減少事故損害而預先制定的應急準備工作方案。
3 綜合演練
針對應急預案中多項或全部應急響應功能開展的演練活動。
4 單項演練
針對應急預案中某一項應急響應功能開展的演練活動。
5 實戰演練
針對事故情景,選擇(或模擬)事故應急處置涉及的電力設備、設施、裝置或場所,利用各類應急器材、裝備、物資,通過決策行動、實際操作,完成真實應急響應的過程。
6 桌面演練
針對事故情景,利用圖紙、沙盤、流程圖、計算機模擬、視頻會議等輔助手段,進行交互式討論和推演的應急演練活動。
7 檢驗性演練
為檢驗應急預案的可行性、應急準備的充分性、應急機制的協調性及相關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而組織的演練。
8 示范性演練
為檢驗和展示綜合應急救援能力,按照應急預案開展的具有較強指導宣教意義的規范性演練。
9 研究性演練
為探討和解決事故應急處置的重點、難點問題,試驗新方案、新技術、新裝備等而組織的演練。
10 應急演練評估
圍繞演練目標和要求,對參演人員表現、演練活動準備及其組織實施過程作出客觀評價,并編寫演練評估報告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