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產業網訊】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電子電器行業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近日,工信部印發《關于開展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自檢自證試點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2022年底前,確定一批條件完備、具有良好質量管理水平和信用的無線電發射設備生產企業開展型號核準自檢自證試點。試點企業申請辦理型號核準時,除網絡安全等特殊檢測項目外,可以采用本企業檢測報告替代第三方檢測報告;可以在作出相關承諾的前提下,免于提交本企業或其委托生產企業的生產能力、技術力量、質量保證體系方面的申請材料?!锻ㄖ愤€對自檢自證試點企業的申報條件、申報程序、監督管理等事項提出了具體要求。后續,工業和信息化部根據試點效果,逐步完善、推廣型號核準自檢自證制度。